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謝姓女童遭性侵殺害案,軍方原認定士兵江國慶是真兇,後來監察院發現江是遭刑求冤死,特偵組重查,認為江的同袍許榮洲才是真兇,但法官以命案現場沾有血掌紋的木條遺失等理由,改判許無罪定讞。被羈押近八百天的許聲請刑事補償,高等法院昨判許獲賠近一百六十萬元,仍可覆審。
但最高法院與高院均認為,許到服役單位的餐廳使用廁所屬常態,木條上掌紋無法認定是許犯案時所留下,且當年刑事局也判斷掌紋上無血跡反應,如今木條已遺失,法醫研究所依照片模擬實驗,已無法證明該掌紋確有沾血,因此改判許無罪定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