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5 13:10

住英雄館17年拒搬 挨告須賠139萬

王美雅 張國聖 報導  / 台北市

高雄一位宮先生長年租住在國軍英雄館已經有17年,不過3年前開始,館方公告不再提供長租方案,要求搬離,宮先生夫婦不願搬遷被告上法院,地院認為館方在租約前就告知不再續約,宮先生不搬離,屬於無權佔用,判他要將房間騰空返還,並且還要補付139萬元的房租和律師費。

宮先生是南部一間鋼鐵大廠的副總,長年租住在高雄的國軍英雄館長達17年,一個月租金13000元,三年前館方表示,不再提供長租方案,要求租約到期就搬離,宮先生不願意,雙方鬧上法院,宮先生表示館方為了逼他們搬走,還整修樓層,害他和家人得支氣管炎和皮膚炎,他也為此提告傷害。

國軍英雄館表示,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願回應,不過法院在審理之後,認為館方已在租約期滿前,告知不再續約,宮先生不搬是屬於無權佔用,判他要把房間騰空返還,而且要補付房租加律師費,共139萬5千元給館方,全案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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