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立法8年仍同虛設 性產業血淚悲歌

【台語新聞】立法8年仍同虛設 性產業血淚悲歌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性產業,到底該不該合法,很多人都忘了,台灣其實是有法律的,只是必須要在專區內交易。如今立法已經8年,還沒有一個地方政府願意成立專區,我們特別直擊萬華龍山寺一帶,發現各式各樣的性產業,依然大剌剌存在,政府的政策模糊,導致許多性工作者的工作權完全沒有保障,只能依附在黑道勢力下,夾縫中求生存。

性工作者血淚控訴,看不見的社會角落,性工作者血淚哭喊,地方政府聽得見嗎?民眾「公娼對話為什麼一定要做這種工作?本來就很丟臉,總歸一句妳們就是吃不了苦,你們以為只要腿張開就有錢賺,多輕鬆你們賺的就是輕鬆錢,如果能選擇,誰願意走上這條路」

他是李小姐,脫離相關產業已經很多年,但想起姐妹的遭遇,仍然很不平,沒有合法的性專區,小姐被黑道剝削白道欺壓,也只能忍氣吞聲是什麼,讓她們甘願在秦樓楚館中,奉獻青春?李小姐「我以前當幹部一天工作15-16小時很正常偶爾運運動連社交生活都沒有了為什麼?為了要還債啊,你憐憫她有什麼用,只證明你是高高在上顯示你的施恩心態」。1997年當時的台北市長陳水扁,下令廢娼抗爭運動不斷發酵,最後公娼還是在2001年走入歷史,公娼變私娼生活處境相當艱難,廢娼後人稱"官姐"的妓運鬥士,官秀琴在文萌樓經營私娼館,2006年碰上大掃黃被迫停業,經濟成為壓倒她的,最後一根稻草。

同年8月,她投海輕生再次喚起,深埋已久的性工作權問題,日日春倒扁我們要他下台謝罪,立法院在2011年11月4號,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條文,授權地方政府規劃性交易專區,在專區內從事性交易,娼嫖都不罰性專區的地點,必須遵守規範,如果在專區外從事性交易,娼嫖都罰,最重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性專區要不要開放,中央形同把難題,丟給了地方政府8年來,幾乎毫無進展,時至今日走一趟萬華,大街上多得是,掛羊頭賣狗肉的買春店,政府官員心知肚明卻視而不見,地方政府擔心民怨和房價下跌,毫無作為於是性工作者,就像被嚼爛的口香糖,在法令邊緣被踐踏蹂躪,紅燈區能不能就地合法,如何把衝擊降到最低,民眾的道德意識與接受度,不得不慎重考慮,也成為政府的桃色難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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