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台語新聞雜誌】「南方澳橋垮掀漏洞」 漂泊異鄉 外籍漁工的眼淚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南方澳跨港大橋坍塌,造成6名外籍漁工不幸罹難。而這起事件,再度讓漁工是否遭受剝削搬上檯面!長期關注漁工人權的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表示,漁工薪資微薄,無法負擔租屋費用,因此幾乎吃住都在船上,工作和生活環境都很惡劣。但另一方面,漁會也跳出來解釋,他們說對待漁工就像家人,共同打拚,希望創造雙贏。採訪小組追蹤,台灣漁工聘用分成境內和境外,境內漁工至少享有勞基法保障。但境外漁工在遠洋工作,不僅薪資被仲介層層剝削,漁船靠岸後,他們可能還必須待在船上看船,台灣依賴外籍漁工幫我們捕魚,不過我們吃的美味海鮮,是不是透過不人道的方法,來到我們的餐桌上呢?來看華視新聞雜誌的專題報導。

停滿漁船的南方澳漁港,放眼望去,船上工作的幾乎都是外籍漁工,台灣人仰賴他們擔起船上吃重的工作,已經是不可或缺的角色。來自菲律賓的Alex為台灣漁船工作,快邁入第9年。狹小的床鋪剛好能把身體伸直,手機架在上方,還配有一台小電風扇,而床尾擺滿所有家當,這裡就是他另外一個家。

看照片遙想思念之人是最痛苦的煎熬,因為長達3年,他們才能回鄉探親一次,分隔兩地全是為了生活。外籍漁工Alex:「因為在菲律賓,我們沒有工作,我回菲律賓,我沒有讀書,上面、上面沒有讀書,錢很貴。」

船長 林文杉:「他們是離鄉背井,人家說在家是日日安,出外條條難,我就是你們的長輩一樣,你在我的船上,就是我的子弟一樣。」這個2百多噸的漁船,船上大約有12個床位,而每一個床位,剛好是可以容納一個人。

船東說明,因為船上風浪大,狹窄的空間才能防止身體滑動,以免撞傷自已,有些外籍漁工,數10年都生活在船上,就算靠岸不出海,他們在陸地也沒有地方住,因為要省下房租,努力存錢,乾脆以船為家。船長 林文杉:「因為條件比較不好的漁船,是有些小船,它才10噸而已,10噸就沒那麼舒適給你睡,船長都沒地方睡了。」

即便再苦,也要堅持下去,而這艘船的環境相對不錯,船艙配有冷氣和電視,休假時也可以自由活動,船長待漁工親如兄弟,Alex慶幸自己被仲介「分配」到一個好的船東,而有些人就沒這麼幸運,因為決定踏上異鄉的那一刻,就像賭命一樣。

10月1日南方澳跨港大橋坍塌,這一垮,讓外籍漁工背後隱藏的人權問題再度浮上檯面。誰都沒想到,沒出海的日子,漁船內竟還有不少外籍漁工住在裡面,橋面坍塌,12人受傷,6個人不幸魂斷異鄉,雖然船長沒有限制他們要住在船上,但如果生活逼得他們只能選擇住在這狹小的空間,「海上船屋」的生活,安全嗎?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祕書長 李麗華:「可是上岸不能住,不能居住也沒有地方居住,這是一個問題,薪水那麼少,你要寄回家,然後又不想多花錢,也沒辦法多花錢的時候,你就選擇還是住船上,然後另外一個部分就是,雇主會要求你要住船上,或者是要幫他顧船。」

這回不幸罹難的6名漁工屬於境內漁工,在勞動部管轄下,享有基本薪資的保障,船東還有幫他們投保,但全台有1萬2千名外籍漁工,勞動部調查發現,保勞保的人數竟然只有4千多人,剩下的7千多人顯然在體制下人間蒸發,而另一種境外聘雇漁工,在遠洋漁船工作,長年在國外,政府只能「建議」薪資每月450美金,相當於台幣1萬3千5百元,也就是說,不只沒有最低薪資保障,船上的工作環境如何也打上問號。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祕書長 李麗華:「已經編列了一個預算,就是由漁業署捐贈,就是用捐助款的方式,捐助給各地區的漁會,去設置跟改善這些漁工的住宿環境,我不知道這幾百萬、幾千萬,到哪裡去了。」

李麗華拿出漁業訓練船的床照比對,認為漁船的床鋪不應該如此壓迫,也要有充足的救生設備,她也指出,曾經協助過的漁工,有人原本月薪2萬多塊,但扣掉勞健保、服務費1800元,仲介、貸款費用等7582元,竟只剩下9971元。境外漁工最容易被一層一層剝削,生活變得更艱困,只是一旦上了賊船,誰也幫不了他們。

早在2015年8月24日,外籍漁工的憤怒就在勞動部前沸騰,他們赤裸上身躺在破舊的厚紙板上,「海上奴工,血汗海鮮」八個字,訴說他們悲慘的命運。

外籍漁工盼勞動部調查,他們被苛扣膳宿費,遭到不合理對待。

外籍漁工 Joey:「冬天的時候,我們可以睡在船裡面,但是夏天就是無法睡,因為太熱,我們就是必須要出來在外面那個網子上面睡。」外籍漁工 Michael:「我們剛回來,老闆還要再就是,叫我們去幫他賣魚的部分,但是這個都沒有提供食物。」

來自菲律賓的Joey和Michael當初向銀行借款,相當於台幣16萬元,支付仲介費,來台當漁工,合約上一個月本該有台幣19273元的薪水,沒想到全變了調。

外籍漁工 Michael:「在等的一年半,還沒有來台,然後再來是因為,前面的仲介已經給我做一些手續費跟前金的部分,所以我現在就是說,我不想回家,為了這個錢,我還沒還。」

外籍漁工 Joeril:「他一來看的時候,就是木頭嘛,然後已經破破爛爛的,但是已經簽過了他的合約,最重要是食物的部分,你沒有吃,沒有力氣,也是沒有辦法做的。」

一鍋稀飯配條魚或罐頭就解決一餐,不然就向同鄉朋友討飯吃,甚至到山裡摘野菜、果實果腹,想睡覺沒有床,只能窩在漁船不會漏水的角落,想洗衣服也只能到附近小溪解決,而他們的活動都還算自由,慘還有更慘。

2016年 5月25日,檢調人員接獲檢舉,在高雄這處民宅竟囚禁了81名外籍漁工。 陰暗的地下室,沒有空調,只有幾隻電風扇,曬滿了衣服,窗戶和門都被釘死。

監察委員 王美玉:「大概81位漁工裡頭,大概有23名有涉及人口販運的議題,人口販運就是說,他的酬勞非常的低,有人一個月領50塊美金,他們要上班的時候,要上船去打魚的時候,才從安置中心,把他們接去工作。」

只有一個小通風口,一個小馬桶,又悶又臭,有漁工從窗戶的縫隙投紙條求救,可怕的囚禁環境才曝了光。

監察委員 王美玉:「我們的受刑人,住在監獄裡頭,已經一床難求,大概0.7坪左右,這些人最高密度只有0.49坪,連0.5坪都沒有,像擠沙丁魚一樣,他們是人,我必須這樣講,機器人也不應該這樣被對待吧,是活生生的一條人,他們在他們的來源國,不管是從印尼、菲律賓哪裡來的,他們都是父母的孩子,是孩子的爸爸,是太太的先生,我覺得這點就是,我們必須要很了解,面對一個外籍勞工,飄洋過海來台灣工作,應該有的尊嚴。」

監察委員王美玉持續追查,卻發現,檢方起訴後,環境不僅沒有改善,一年後,還是有漁工被安排住在這裡,台灣昔日對外籍漁工的對待,在國際上惡名昭彰,英國人權團體,甚至跨海派員來台拍攝紀錄片深入調查。

2018年漁工控訴,台灣漁船「福甡11號」就像地獄一樣,他們像奴隸一樣被對待。環境正義基金會台灣海洋專案主任 邱劭琪:「其實就是一個台灣人不想要做的工作,但是它又是一個,在台灣這麼重要、這麼大的產業,這些漁工為了要獲得這些工作,他們可能會需要支付仲介一筆保證金,變成沒有辦法離開這工作。」

東吳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周怡君:「就是大家都知道那些漁船,其實是台灣的漁船,只是因為它在遠洋航行的過程,因為在不同的國家,及時招募了這種境外漁工,那當然我們給他,很多一些不夠人道的待遇。」

漁工人權低落最大的問題,還有台灣政府規範的仲介系統,由漁工跟仲介簽訂合約,問題層出不窮,有人甚至都領不到薪水,越來越多人關心我們餐桌的上的美味海鮮,是不是這樣,透過不人道的剝削而來的呢?

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林倖如:「我們的漏洞在於是說,剛有提到,是離岸雇用,那我們的法律怎麼伸手到那邊去,這困難在那裡。」

台灣遠洋漁業在2015年被歐盟舉黃牌,代表若不改善,遠洋漁產品將無法輸出歐盟,這衝擊上千艘台灣遠洋漁船每年500億的產值,這時政府才開始緊張。

監察委員 王美玉:「就是說我們需要這些勞動力,我們需要他們的幫忙,那這些人也需要有一份養家活口相當的一個薪水,如果雙方能夠互相尊重,那就不會像以前,有所謂在船上虐待漁工,然後漁工集體喋血案,殺死船長,受害的也是台灣的船長。」

台灣政府經過3年的努力,才將黃牌取消,但對專家學者來說,改善的步調太慢,制度還沒健全。東吳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周怡君:「比如說我們覺得,其實漁工不應該住在船上,他應該跟所有的人一樣,他應該要有一個安全居住的地方,可是這個實務上來說的話,他當然對船東來說,他就是要付出更多的成本。」

對外籍漁工來說,願意提供住宿、三餐的好船東,少之又少,而哪一家又是良心仲介,一切都只能碰運氣,監察委員王美玉建議,從簽契約開始就要建立制度。監察委員 王美玉:「仲介、漁工跟船東,三方要簽訂一個共同契約,三方的契約,才免得漁工被雇主跟仲介剝削,以後簽訂這個三方契約的時候必須錄影。」

而最複雜,最難監督的遠洋外籍漁工,學者建議或許能將他們納入勞基法保障。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林倖如:「比較熟悉的日本,他會把比如說,這些在2017年開始的,所謂的漁撈勞動者,基本勞動保護規範的這些規定,就是把它內國法化,放到他們相關的勞動法裡面。」

外籍漁工踏在這片異鄉,過著海上漂泊的日子,撐起台灣龐大的漁業產業,他們懷抱的夢想很微小,努力賺錢,只求在遠方的家人一頓溫飽,而強調尊重人權的台灣,能不能讓他們平安工作,數十年後,又能不能讓他們,平安回到家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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