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洗澡燙傷男嬰挨告 無照保母判9個月

【台語新聞】洗澡燙傷男嬰挨告 無照保母判9個月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一名26歲,沒有證照的蘇姓保母,去年四月因為沒注意水溫,造成三個月大的男嬰三度燙傷,家屬事後還發現男嬰臉部瘀青,懷疑遭虐打對保母提告,不過經過法院審理,法官認定,保母不是故意,最後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9個月有期徒刑。

男嬰父親說:「三年如果進去關,讓小孩完全復原,我就可以接受,但是九個月我沒有辦法接受」。爸爸不能接受,認為判的太輕了,因為自己的寶貝兒子,被粗心的保母,燙到全身13%三度燙傷,要長期復健才可能復原,男嬰父親說:「從大腿以下,膝蓋整個下去,整個皮都掉了」。

去年四月三個月大的小男嬰,臀部腿部都被燙到紅腫起水泡,全身13%面積三度燙傷,爸媽看了真的好心疼,好好的孩子,卻因為保母照顧,沒注意到洗澡的熱水,才會造成男嬰燙傷,律師曾宿明說:「本案當中這一個被告,她沒有保母執照,居家托育的方式,也沒有按照政府規定的方式來做列管」。

家屬憤怒提告,保母在開庭時,卻向法官聲稱,她是不小心釀禍,被告保母 vs. 媒體說:「蘇小姐你要不要對鏡頭回應,因為你剛剛有認錯過,你不是說完全,都不承認自己做的事情」。

保母躲躲藏藏,跑給媒體追什麼都不說,檢方調查,這名保母並沒有保母執照,也沒有接受在職訓練,士林地方法院,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9個月有期徒刑,社會局也呼籲,民眾請保母時,一定要再三注意,不讓意外傷害孩子也傷害爸媽的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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