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南市
這樣的判決合理嗎?前年台南有一名一歲半的女童,被保母抓起雙腿,以頭下腳上的方式用力搖晃,最後還讓女童重摔撞頭,導致顱內出血死亡,林姓保母被家長提告,最後最高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判刑13年定讞,但女童爸媽無法接受,說法官刑期判得再久,錢賠得再多,都無法還他們一個可愛的女兒。
翁媽媽好傷心,到現在還無法接受,才1歲半的女兒,會被保母虐待致死,笑得好開心,有著大大眼睛的翁小妹,是爸媽的心肝寶貝,然而這名林姓保母,卻因為受不了孩子哭鬧,竟然就像這樣,雙手抓著女童的腳,以頭下腳上的方式用力搖晃,最後還讓女童重摔撞頭,導致女童顱內出血死亡。
林姓保母,經過三審判決13年的刑期,雙方都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判刑13年定讞,翁媽媽說13年怎能換一個小孩子,相信司法會給他們一個公道,沒想到台灣法律卻讓他們失望,女兒過世後,夫妻倆又努力生小孩,想把女兒生回來,一年多前生了一個兒子,翁媽媽辭掉工作專心照顧兒子,她說很難再信任其他保母,因為女兒的事件,是他們一輩子的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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