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樺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市彌陀區山霸畑路、中正東路及鹽埕大路一帶,有民眾反應常於夜間時段,聞到豬屎惡臭,環保局因而在昨(25)日晚上啟動「夜鷹稽查」,發現附近一家畜牧場的異味除臭設施未正常運作,導致異味明顯逸散於空氣中造成汙染,將依《空氣汙染防制法》處罰新台幣10萬至500萬罰鍰。
登記許可920頭豬 稽查竟養2600頭
環保局指出,這家畜牧場飼養豬隻頭數,超過畜牧場登記的920頭,導致糞便無法立即妥善清除處理,汙水處理設施也無法負荷,其廢水汙泥甚至排至養殖池露天沉澱並曝曬,造成異味逸散至周界,影響附近住家居民空氣品質。
環保局統計近一年該畜牧場附近,共接獲民眾陳情案件32餘件,違反法令依法裁罰3件次,並於去年11月邀集環保署南督大隊、農業局、區公所等相關單位進行聯合稽查,發現該場當時飼養豬隻約2,600頭,超過原核定簡易水汙染防治許可及畜牧場登記920頭,且汙水處理設施厭氧池連接最終沉澱池與許可證不符、廢水與雨水未分開收集處理等,環保局已依水汙染防治法開罰,並限期業者降低飼養豬數及改善汙水處理設施。
畜牧業未妥善處理汙染物 恐重罰2,000萬
環保局表示,此次調查,該畜牧場豬隻數量雖由日前的2,600頭降至1,450頭,但仍超過核定簡易水汙染防治許可的920頭,除了要求業者於4月底前將飼養量降至920頭外,且也將於下週邀請專家學者進行深度查核與輔導,協助業者改善相關汙染處理設備及措施,同時也該場內設置空汙噴霧除臭系統須保持正常運作,避免異味汙染物再逸散。
環保局呼籲,畜牧業者應妥善處理場內廢汙水及異味汙染物,切勿心存僥倖而違反法令規定,也說將會持續針對彌陀區畜牧場再加強稽查,一旦查獲違規將依空氣汙染防制法及水汙染防治法規定裁處,最高可罰鍰新台幣2,000萬元,情節重大者則勒令停業處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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