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罪違憲!5人受惠出獄.28人可減刑

莊雨潔 徐弋桓 報導  / 台北市

大法官在昨(29)日宣告通姦罪違憲後,相關案件也立即失效。根據法務部統計,全國因「妨害家庭」等罪入獄的共有33人,其中有2名女子和3名男子,在昨天傍晚陸續出獄,另外28人也可以縮短刑期,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差別在於單純「一罪」的要立即釋放,兩罪以上的,則要看他的刑期長短,再行評估。

拿著輕便的行李,三十八歲黃姓女受刑人步出嘉義看守所,她是因大法官釋憲通姦除罪化後,獲得釋放的受刑人,根據根據法務部統計,目前全國因「妨害家庭」等罪入獄的一共有33人,其中有2名女子和3名男子,就成為釋憲後立刻受惠的的人,在29日傍晚陸續出獄,另外28人也可以縮短刑期,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也針對釋憲後受刑人的刑期做出說明。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說:「宣告這個違憲立即失效的新聞以後,那我們的矯正機關立即來清查,所屬監內的有涉犯通姦罪的受刑人,單純一罪的要立即釋放,因為他不能執行,兩罪以上的要看他的刑期長短,那如果是刑期會短於,通姦罪扣除以後的量,今天要立即釋放,其他的話就要陸續向法院定執行刑。」

而目前在法院系統中還有162件通姦罪待審,承審法官就可藉由這次的釋憲案依法判決「免訴」,但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通姦不再有刑事處罰,然而基於對婚姻的忠誠,如果違反的話,還是會有民事責任,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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