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 社會反應兩極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大法官791號釋憲宣告通姦入刑法違憲,支持通姦除罪的法學專家認為,民眾對刑罰的警告作用有過度的期待,刑罰無法使一個人不變心,反對通姦除罪的律師就擔心捍衛家庭價值的最低道德標準被破壞,傷害的不只被背叛的元配還有下一代。

元配說:「你把我當白癡嗎,你不知道他結婚了嗎,我恨死你了我告死你。」告不成了!大法官791號釋憲拍板,通姦入刑法違憲,保留民事金錢賠償,支持通姦除罪的法律學者認為,刑罰起不了警告的作用,除非是性交易,否則像徐志摩在英國和林徽因,一見鍾情的怦然心動,那是任何嚴刑峻法都拉不動。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蔡聖偉說:「碰到那些天雷勾動地火的情境,心裡面產生那些恨不相逢未嫁時的想法的時候,通姦罪能夠作用的空間已經非常有限,甚至幾乎是零,一般人對於刑罰有過高甚至錯誤的期待,維繫感情不是靠刑罰,法律跟刑罰它沒有辦法讓一個人不變心。」

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受傷的第三者只有元配嗎?有律師認為通姦一除罪化代表契約精神的崩壞,傷害的不只元配,還有下一代讓恨意代代相傳。晚晴協會前理事長兼義務律師紀冠伶說:「爸爸外遇而離婚的,最終孩子長大之後不是去怨爸爸而是去怨媽媽,因為他認為只要你不離婚,這個家是存在的,你就當他在外面玩一玩就好了嘛,回到家他還是我的爸爸他還是你的先生啊,不破壞別人家庭不破壞自己家庭,不該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嗎,你可以選擇不結婚,我們結婚誓約就是一輩子,如果不是一輩子,我為什麼要跟你生兒育女,如果我事先問你說我們今天只簽一個五年約,跟簽一個十年約,請問你敢不敢跟我生小孩。」

如今通姦除罪,大法官一錘定音,愛最大,但愛是不是無限大,千百年來繼續各說各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