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145間娛樂場所稽查公安 77處已11處不合格

新北145間娛樂場所稽查公安 77處已11處不合格 | 華視新聞
新北市工務局針對全市145間特定規模大眾娛樂消費場所進行為期2個月之公安稽查。(工務局提供)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政府為強化場所公共安全,日前修訂公安稽查機制並落實查察場所施工所須之消防防護計畫,針對轄內145間特定規模大眾娛樂消費場所進行為期2個月全面稽查,工務局表示,截至5月底已完成77處場所稽查,然而其中卻有11處不符7大公安檢查項目標準,不合格率約1成4,現場皆已張貼不合格標誌,以警示民眾注意安全,並持續稽查中。

新北145間娛樂場所 稽查77處已11處不合格

工務局指出,市府自5月份起針對轄內145間大型賣場、百貨公司、連鎖大型視聽歌唱場所、電影院及錄影帶播映(MTV),以及複合型場所等大型、連鎖且供大眾娛樂消費場所加強稽查,目前已稽查出11家業者不符合規定,另有2處場所擅自施工,目前是要求業者立即停工並實施不定期抽查,以維護場所安全。

「11間不符合規定的場所中,有7間是複合型場所、3間大賣場、1間KTV」,工務局說明,這11間遭張貼不合格標誌之商家,大致發生過防火門損壞、無法自動回歸、設鎖、堆置雜物等防火門缺失,以及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等情形。

被新北市工務局稽查公安不合格之場所,均會被張貼不合格標示。(工務局提供)
被新北市工務局稽查公安不合格之場所,均會被張貼不合格標示。(工務局提供)

稽查不合格者 工務局將張貼標誌警示

工務局表示,全面公安稽查作業預計於6月底前完成,針對不合格場所將張貼不合格標誌,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以「書面」方式提送改善資料至工務局審查,並待後續排勘確認改善完成後,才能撤除不合格標誌,若期間查獲擅自撕毀或隱匿不合格標誌之情事屬實,將依刑法規定究辦。

業者若擅自施工 最重開罰30萬罰鍰

另外,工務局說,如查獲業者擅自施工行為,工務局將要求立即停工、橫向通知消防局確認消防安全,並實施不定期抽查,若仍繼續施工,將依《建築法》規定,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工務局強調,市民安全為第一要務,經檢查尚符規定之業者仍應持續維護場所安全,不符者則應立即改善,呼籲業者切勿挑戰市府決心,務必維護自身營運場所之安全;此外,市府也將持續落實公安重點項目查核,強化機關間的橫向連繫,提供市民安全良好的消費環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