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試辦路燈合法廣告 市民:整潔多了

賴曼妮 蕭鈺燁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南區的大馬路寬敞,又有不少路燈,成了房仲業者,最喜歡違規張貼廣告宣傳單的地方,為了解決市容亂象問題,環保局將七個路口的21根路燈桿,設置為合法刊登廣告區域,試辦一個月,有民眾認為,市容看起來整潔多了,但也有民眾不解,為什麼都是房仲廣告。

沿著大馬路放眼望去,一整排的電燈桿,貼上廣告刊物,電燈桿上的大看板,貼了至少四張廣告宣傳單,這裡是台中市環保局,為了解決廣告張貼的市容亂象,新試辦的合法刊登廣告區域。

環保局環衛科科長陳泓璋說:「試辦的目的,是想改善廣告張貼的情形,一年大約動員3千多人的人次,在清理這個廣告的部分。」根據環保局提供的數據統計,109年裁罰違規廣告單張貼,共有627件,每年至少耗上3千名人力,在大街小巷撕去電燈桿上的廣告單,平均每個月要撕除20萬到30萬張。

因此環保局,推出合法張貼新管道,針對廣告刊登熱點,南區美村南路沿線,共21處電燈桿地點,設置看板,民眾卻認為,怎麼全部都是房仲廣告。後車頭發展協會理事長鄭紹頡說:「各行各業來說,那他們也有刊登廣告的需要,為什麼現在就是,只有開放給房仲業者。」

民眾說:「(廣告單)有有比較少,當然是比較好看,(以前)貼成這樣,都亂貼上上下下都有。」新措施各界有不同的意見,環保局解釋,過去開罰比例,98%違規張貼廣告的都是房仲業,所以試辦期就以房仲廣告為主。

環保局環衛科科長陳泓璋說:「在研議的時候,會考量面向會更廣,包括剛剛提到的,張貼業者是不是只限於房仲業者,或是有其他面向的業者來參與。」環保局將評估試辦後的成效,目標希望,能讓各個行業都有公開張貼廣告的地方,雨露均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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