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路邊無妄災!貨車撞電動車 擋道羅生門

劉漢生 孫慧娟 徐靖壹 報導  / 台南市

台南發生停車糾紛!一名車主說電動車停在路邊遭撞擊,本以為對方是不小心的,沒想到肇事車主竟嗆,路邊的位子不能停會擋到他做生意,因此開貨車衝撞警告,但面對指控,肇事車主說是移車過程中不小心撞到,而這一撞,電動車後面板金刮傷,維修金額要5、6萬元,被害車主不滿決定提告毀損。

小貨車路邊停車,不過仔細看,車頭往前一撞再撞又撞,一連撞了好幾次,挨撞的電動車警報響,車尾出現明顯擦痕,挨撞電動車主說:「先撞然後倒退又加速撞,然後倒退又加速撞,當下心情我當然是非常不開心,他直接跟我說他故意撞我車,這一點我就開始很生氣。」停車糾紛就發生在台南,挨撞電動車主說當天上午他看到路邊有位子又是畫白線,因此停進去,沒想到上班到一半電動車APP顯示車子擦撞,趕過去查看,附近工廠老闆竟爆氣的說那個位子不能停,遭指控工廠人員說:「他可能停的比較後面,影響到我們的出入,我們是不小心去撞到。」

工廠老闆否認故意撞電動車還說願意和解,不過,電動車主表示會提告毀損,台南歸仁分局副分局長徐百瑄說:「依照毀損罪函送,(三角錐)如果是擺道路,我們就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行為人或雇主,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台南歸仁分局副分局長徐百瑄說:「道交通處罰條例1200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而警方則提醒,三角錐佔位不是先佔就贏,放在私人土地上沒關係,若擺在道路上是可能挨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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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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