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少將貪2880元重判4年 法部將檢討修法

萬紹安 江煜文 報導  / 台北市

陸軍花東防指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被控挪用2880元加菜金,遭花蓮高分院判刑4年半,連終身俸也沒了,外界質疑這會不會判太重,而檢方高層開會討論後,決定近期替韓豫平伸請再審救濟,而法務部部長蔡清祥也表示,因「貪污治罪條例」與現行「刑法」法規有不少重疊,將會檢討後著手修法。

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說:「沒有任何一毛錢放進我的口袋。」他是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遭指控挪用2880塊錢公款,時間退回到2015年,當時國軍正在進行漢光演習,韓豫平挪用加菜金,來支付部屬家人的餐飲費用,不到3千元,被依貪污罪條例判刑4年6個月確定,還因此喪失退休俸,他喊冤自己沒貪汙,也有立委聲援,認為法官判的太重了。

不過民眾提出不同看法,民眾說:「現有的法律法規的要求是這樣子,本身就不應該做這樣的事情,不管他的罰則是輕是重。」各界見解不同,律師也解釋,要認定韓豫平「挪用公款」的法規有2種,而判決結果也會大不相同,律師劉韋廷說:「法官已經從量刑上認為說,犯罪行為不嚴重,所以已經把他判輕了,只是你一旦進入貪污治罪條例,就是判這麼重(7年以上),所以除非現在的司法認為說,這個加菜金是不是不算,貪汙治罪條例。」

貪汙治罪最輕就是7年,已經輕判了, 法務部長蔡清祥說:「他是構成要件相同,但是刑度不同有沒有必要做修正,那當然還有一些不同的構成要件,合不合時宜我們也會做全盤檢討。」現行刑法瀆職罪章和,貪汙治罪條例之間有條文重疊,情輕法重等問題,或構成要件是否合時宜,會一起全盤檢討,法務部長承諾會檢討,貪汙治罪條例的相關規定,只是因為不到3千塊錢,不只沒了退休金,還是吃上4年半牢飯,花蓮高分檢認為,法院在事實認定上有錯誤,因此決定近期替韓豫平聲請再審救濟,這位前少將,將再有個機會能洗刷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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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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