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開槍擊斃歹徒纏訟6年 張景義身心俱疲

萬紹安 黃昭盛 報導  / 台北市

台南殺警案引發社會各界對於員警使用槍枝的關注,根據刑事局的資料顯示,從2013年到2019年,共有17件員警使用槍枝,而遭移送司法偵辦的案例,像是萬華警分局員警張景義,2013年時開槍擊斃歹徒,遭到檢方指控業務過失致死,這段時間他不斷奔走法院,身心備受煎熬,所幸最無罪定讞,但是其他員警並沒有這麼好運,有遭到判刑的,也有被高額求償的,用槍時機,可說是基層員警最糾結的事情。

基層員警張景義說:「怎麼會這樣,明明有帶槍,2個人帶一支槍夠啦,那怎麼會發生這種事情。」這兩聲,喊得既無奈又遺憾,就是因為昨(22)日發生的台南殺警案,2位年輕員警不幸殉職,曾經因為開槍擊斃歹徒,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的基層員警張景義,有感而發。

基層員警張景義說:「這1、2公尺馬上來,1秒就到我要拔槍,還要上膛,至少要3秒鐘,那時候經被捅了兩刀。」2013年8月,張景義在西門鬧區,開槍擊斃偷竊、拒捕還開車橫衝直撞的歹徒,檢方將張景義起訴,纏訟6年,最高法院最後判定張景義無罪,全案定讞,只是這6年來,往來法院,讓張景義身心俱疲。

而根據刑事局統計資料,2013年開始,到2019年,總共有17起警察使用槍枝,移送司法偵辦的案件,回顧2001年,當時的刑事局幹員李泱輯,執行勤務時,遇到嫌犯朝自己開槍,因此開4槍回擊,打中對方肩膀,人是成功被制伏了,但法院認定開槍違反比例原則,官司纏訟13年,最終法院判賠104萬元。

另一起案件,則是發生在2021年,2021年,桃園八德一名曾姓副所長,發現有男子酒駕,還衝撞警車,因此連開5槍,沒想到卻擊中車上女乘客,女子送醫後不治,這名曾姓副所長被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全案仍在纏訟當中;追緝歹徒,到底該不該開槍,該如何拿捏,就算內政部長徐國勇下令大膽用槍,但基層員警真的敢嗎,恐怕還得回歸槍械使用條例,追本溯源,才能真正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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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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