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消防備勤洗澡遭同事闖房 患「急性創傷壓力」

彭冠霖 張政慧 黃瑞麟 沈麗容 綜合報導  / 宜蘭縣

宜蘭縣消防局一名女隊員,到備勤室洗澡,卻被闖入房間,事後女隊員心裡不舒服,被診斷出急性創傷壓力反應。醫生建議該休養2個月,但女隊員想請公傷假,卻被主管以「備勤非工作時間」給拒絕,改請病假,隊員也控訴主管處處刁難,最後被迫離職。今天在立委陪同下開記者會,邀集相關部會出面說明,消防署也澄清,備勤也算是工作時間,但如果當事人想申訴,得再找地方政府,因為這案屬於他們的權責,消防署無權介入。

當事人說:「我不知道依法申訴做錯什麼事情,我不知道依規定請假這麼難。」哽咽控訴,在消防局受到主管刁難,最後被迫離職,整起事件得回到去年12月,當天這名女性消防員到備勤室洗澡,沒想到中途出來拿東西,卻看到一名男性同仁闖進房間,事後心裡不舒服就醫,被診斷是急性創傷壓力反應,醫生建議該休養2個月,當時她想申請公傷假,卻被消防局以備勤非工作時間給拒絕。

該分隊小隊長說:「消防局這邊是覺得說,她並不是正在執行勤務中,但是我們給她3個月休養,用病假、休假、補休的方式。」不符合值勤受傷,3個月休養都沒扣薪,想請假卻頻頻遭到主管阻擋,女消防員退而求其次想請病假,拿出診斷證明醫師也表明需要住院,但只要人沒躺到病床上,消防局長官都不願准病假,當事人說:「就是說消防局認為你沒有那麼嚴重,要你給大家看你的情況,讓大家評斷你的病情,(住院時)住院醫師也有跟分隊長通過電話,他還問醫師說,能不能拍到我在病房裡面的樣子。」

請假過程和協調會,對當事人來說恐怕都是個折磨,但如今相關部會出面解釋,消防署人事室科長張惠雁說:「備勤是屬於工作時間,在會後我們也在3月20日再次發函,跟地方政府還有各級消防機關去重申。」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委李怡萱說:「(執行勤務)很難跟工作這件事情去做分離,所以基本上他應該就是要把它算在,執行勤務的這件事情上。」想再申訴,當事人還是得自己一一去面對相關單位,形成更大的傷害,立委們也希望能持續推動,和相關單位達成共識,為類似案件的被害人提供更多幫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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