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檢舉17次!水果攤被控路霸  警開單爆衝突

李盈萱 張智鈞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沙鹿菜市場,一間水果攤業者,被人檢舉用道路,員警前來開單取締,表示超過水溝蓋的攤位都要收走,但攤販認為員警沒有勸導就開單,執法不公,氣到不願移走販賣的蔬果,警方強調,這名攤商長期佔用道路,從3月到現在被檢舉17次,多次勸導不肯改善,才會依法強力取締。

水果攤販VS.警察說:「不要只說我們嘛,我請你們把貨物收走,有人檢舉我們都會收好不好。」超過4位員警圍在水果攤旁,準備開單取締,因為他們的水果攤車擺到馬路上,占用道路,但攤販很不滿,還有自稱是客人的民眾,替業者叫囂打抱不平,質疑員警執法不公,水果攤販VS.警察說:「15個攤架全部扣走,那你們把貨物清一清,減少你的損失,先生你要收嗎,不要不要喔。」

員警要求攤販把水果搬走,但攤販認為員警只針對他,氣到不願移走販賣的蔬果,員警乾脆叫來環保局的資源回收車載走,警察VS.水果攤販說:「來攤車擺在道路上的部份全部收走,對啊都給你都給你。」成堆的玉米筍.馬鈴薯和蘋果等等水果,全被搬上回收車,還有攤販家人被上銬帶走,這間水果攤,擺在台中沙鹿的菜市場,水果攤車擺超過馬路白線,被人檢舉用道路,員警前來開單取締。

記者實際回到市場,可以看到水果攤退縮,只擺到店門口,他們認為被特意針對,水果攤業者說:「嗆明說要沒收,那我們就覺得你全部拿走好了。」水果攤業者覺得很不公平,但警方表示,水果攤業者,長期用道路擺攤,從3月到現在,已經有17次報案紀錄,多次勸導開單也不改善,4日下午又接到檢舉,清水警分局明秀派出所長黃枝泉說:「警方110報案系統記錄,共計17次多次的勸導舉發共4件,第一次以前往勸導,警方再次前往依舊未改善,警方隨即依道路處罰條例依法舉發。」警方強調,水果攤業者因為不願意自行移走,用道路的攤位和貨品,因此視同廢棄物處理,針對市場內違規攤販,也會一視同仁取締告發。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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