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死警 被告拒絕國民法官參審遭駁回

徐孟蘭 楊宗穎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今年1月23日大年初二,彰化一名29歲高姓員警,早上8點多,結束勤務騎機車回宿舍,等紅燈的時候,被37歲吳姓駕駛從後方闖紅燈衝撞,員警傷重不治,吳姓駕駛毒駕肇事。這件案子成為彰化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吳姓駕駛卻說,案件經過媒體報導,會影響國民法官,拒絕接受國民參與審判,但法官認為,對方無法指出媒體如何造成偏見,以及如何影響審理的公平性,因此予以駁回。

今年1月23日大年初二,早上8點多,29歲高姓員警騎機車在路口等紅燈,吳姓駕駛吸毒闖紅燈,衝撞員警,員警被撞飛10幾公尺傷重不治,這件案子成為彰化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但肇事的吳姓被告卻說,因為案件經過媒體報導,會影響國民法官,拒絕接受國民參與審判。民眾說:「媒體的報導會第一時間接受到,會塑造我對這個案件的第一印象。」民眾說:「應該是不會,還是要依據他們給我們的資料,去做比較客觀的判斷。」

案子會成為國民法官參審案,是因為法官徵詢過檢察官意見,檢方認為應該要行使國民參與審判,被害員警的父親和律師也同意,加上本案為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案件,雖符合自首要件,但有無減輕其刑、刑度如何,都是國民所關心,具有量刑的重大意義,肇事的吳姓駕駛有權提出拒絕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但地院法官認為,吳姓駕駛無法指出媒體如何造成偏見,如何影響審理的公平性,因此予以駁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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