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彰化一家食品公司,進口豬排販售但銷量不佳,老闆竟然指示員工更改包裝上的有效期限,將超過一萬片過期1個月到2年的豬排,低價出售給南部知名賣場,檢察官依違反食安法、詐欺取財、商品虛偽標記等罪起訴。
過期豬排曾被販售到高雄某間賣場,衛生局人員今(29)日到賣場進行稽查,最後現場沒有查獲過期產品,業者表示賣場只有在113年進貨過1200包,已將剩餘產品下架退貨,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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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排 起訴 食安法 違反 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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