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7 18:58

被判90天拘役 琳賽蘿涵痛哭

劉秀瓊 報導

  風波不斷的美國好萊塢女星琳賽蘿涵,三年前酒駕被捕,當時判處緩刑並規定她接受強制戒酒課程,但是她多次缺席,遭法官判處90天徒刑。蘿涵聽到判決,當庭痛哭失聲。

  

  琳賽蘿涵聽到判決,一邊為自己辯護,一邊流淚道歉,幾乎哭倒在辯護律師的肩膀。蘿涵邊掉淚不斷辯解,還頻頻與律師低聲交談,希望能爭取法官的諒解,但是法官似乎不為所動,命令這位女星7月20號向監獄報到,在入獄前腳踝須戴上電子酒精監測器。懲罰還不只這些,蘿涵在服完刑後,還要再參加90天的戒除濫用藥物計畫。

  

  蘿涵在2007年因酒駕被警方逮捕,當時判處緩刑,接受戒酒課程,但是蘿涵去年12月起,多次沒有上課,使得法官下重手。聽完判決,蘿涵面無表情不發一語走出法庭,蘿涵雖然被判刑,但是根據加州法令、女性非暴力罪犯,入獄後只要表現良好,還是有可能獲得減刑,蘿涵也只能盡量以誠心改過爭取減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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