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3 18:58

車位不續租 業者巧立名目扣押金

陳俐吟 張肇元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黃先生,長期向私人停車場租用車位,並繳交押金500元,租約到期後,黃先生不願續租,業者竟以「遙控器折舊費」為由,從押金中擅自扣款300元,而且多達五人有同樣遭遇,消保官表示,業者不能濫用名義,片面扣除押金,消費者可以提出訴訟。

  小小遙控器,讓黃先生充滿怒氣,因為停車場擅自扣除押金,受害的不只一人,被投訴的停車場,位在新莊自立街,車子進進出出,業者就看準附近難停車,民眾別無選擇,巧立名目收費,雖然業者,極力辯解,說有取得民眾同意。

  但消保官了解後,認為租金本來就包含折舊費,業者用這樣不合常理的名義收費,應該要白紙黑字,將契約內容寫清楚,消保官也支持民眾提告,捍衛權益,用公權力警告業者,別想變相收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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