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雅容 編譯 / 美國
2008年,美國佛羅里達州的一名母親,被指控親手淹死自己7歲的女兒,而唯一的證人就是當時6歲的兒子,法官傳喚小男孩AJ,他在法庭上親口說出就是媽媽殺死姊姊,導致這名母親被判終身監禁。
檢察官問小男孩AJ,這是誰這是什麼呢,我的媽媽,她在做什麼,殺死我的姊姊。美國佛州法院裡,6歲男孩驚人之語,掀起法庭內的震撼風暴。
這是2008年的畫面,AJ的媽媽被控蓄意把當時7歲的女兒,也就是AJ的姊姊,淹死在自家泳池內,法官找來AJ作證,後來這名母親被判決終身監禁,原本還算冷靜的小男孩,在看到媽媽之後,開始啜泣,法庭上不少大人也跟著哭,辯護律師認為AJ的證詞,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但是最後當事人依舊被判終身監禁,明顯是誤判,從此放棄執業,2008年的舊案,因著電視節目,「女殺手」的議題再度被炒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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