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印尼
印尼總統佐科威昨天(25日)頒布總統令級的代行條例。性侵兒童罪犯最高可處死刑和化學去勢。被判刑的性侵兒童犯在出獄後必須配戴電子監控裝置。印尼上月發生14歲女學生尤蘊(Yuyun)在放學返家路上,慘遭14名男子性侵並棄屍荒野,震驚全國。這起案件也引發廣泛注意,婦權團體更前往雅加達總統府外抗議。
這起性侵案引發全國關注,呼籲嚴懲性侵兒童的罪犯。印尼目前法律規定,性侵犯最高求刑為14年有期徒刑。
佐科威昨天頒代行條例(Perpu),在原先的保護兒童法令中增加對性侵兒童犯實施化學去勢刑罰。
除了化學去勢,佐科威也增加性侵兒童犯的懲罰,包括死刑和無期徒刑。
他表示,頒布這項條例是為了解決兒童遭性侵的緊急情勢。印尼兒童遭性侵的狀況越來越嚴重。
他希望這項條例可以對罪犯產生嚇阻效果,並減少性侵兒童的犯罪行為發生。(圖片來源/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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