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怡 王永秦 報導 / 台北市
性侵犯到底要判幾年?還是作何種治療?其實性犯罪已經是國際間共同面臨的社會問題。之前華崗之狼獲得假釋出獄時,一度引起社會輿論,探討是否要以化學去勢等方法讓他無法再犯案,直到目前,法務部仍然以人權考量從沒實行過,而其他國家呢?性侵犯的下場,像是越南、日本,有死刑。新加坡、馬來西亞,執行鞭刑,而採取化學閹割的國家很多,阿根廷、德國、義大利、智利、哥倫比亞以及美國部分地區,相較之下,台灣有假釋、有電子腳鐐,似乎對性侵犯比較好。
這名男子被打得鼻青臉腫,全身只穿著一條內褲,他的生命即將走到終點,要被火活生生燒死。同樣這名中東國家的男子,就像丸子一樣,被人用木棍貫穿身體,木棍的兩頭一邊在肩膀一邊在屁股。這種聲音很嚇人,是鞭子打在木頭上,現在則是要打在這名男子的屁股上,連打好幾下,皮開肉綻,鮮血直流,這些人都是性侵犯,犯下了不可原諒的事!
這些人在大街上,一看到新疆人就開扁,因為在廣東的一間玩具工廠,好幾名新疆工人,對工廠裡落單的女工連續性侵,其他工人實在看不下去了,決定要對新疆人見一個打一個。
還有另一個方法,化學閹割,用荷爾蒙藥物注射體內,從此失去性衝動,目前阿根廷、德國、義大利、智利、哥倫比亞,以及美國部分地區,都已經採用,而台灣呢?曾經也討論過,因為當時華崗之狼獲得假釋即將出獄,就怕他再犯案,立委和法務部長,在議場上炮火四射。
法務部認為化學去勢有人權上的疑慮,從沒實行過。相較之下台灣人犯下性侵案,有機會假釋或者戴電子腳鐐。但是,與我們文化最相近的日本,這名性侵犯的下場,是死刑。因為他18歲時入侵住宅,性侵23歲的女主人,還殘忍的連女主人不到一歲的女兒也殺了。
性侵犯,犯下的是滔天大罪嗎?對被害人來說,是的,但對加害人來說,目前在台灣還有活路,關個幾年出來,可能又是一匹惡狼,讓女性隨時活在危機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