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0 11:58

性侵幼童要重判 修法才算數!

劉世怡 王永秦 報導  / 台北市

  

司法院為了平息眾怒,日前公佈統一見解,七歲以下幼童遭性侵,嫌犯要重判七年以上,但各個社福團體及代表30萬網友,要求開除法官的正義聯盟都非常不滿,強烈要求修法,否則還是要發起白玫瑰活動,十萬人上街頭。

  

黃色大雨傘象徵台灣法律,如何審判性侵犯,這把傘真的能保護傘底下這個無助的小女孩嗎?法務部舉辦公聽會,針對最近二起法官輕判性侵幼童案所引起的輿輪,還有司法院做出的最新見解,要聽聽各界的聲音。

  各界炮轟,因為修法的重點是在保障性自主,七歲以下的小朋友當然要保護,就像性侵害防治法是保護任何人,司法院公佈的新見解,用七歲區分是對的嗎?引起各界撻伐,還有判刑是否太輕?舉例韓國的化學去勢、美國的終身監禁,還有最近就要被放出來的戀童癖、大色狼,該如何強制治療?各界的聲音,法務部全都記下來,將進行修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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