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美國
美國加州一名女學生因為要求上廁所遭老師拒絕,法院現在判學校必須賠她125萬美元(約4千萬元台幣)。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美國加州一所中學,2012年當時只有14歲的一名少女,在一堂25分鐘的課程中,要求上廁所被老師拒絕,老師並要她去工具間尿在水桶裡,然後再去倒到水槽。少女的律師表示,這件事對一個14歲少女,造成非常大的傷害,因為她在那次事件後,一直收到嘲笑或猥褻的訊息,還因此得到憂鬱症,一度還有輕生的念頭,「這件事情讓她很難為情,她告訴陪審團自己的生活嚴重受到影響,直到目前還有陰影」。
事情發生後,禁止少女上廁所的女老師,已經停職至今,校方也對少女及其家人道歉,並且告知學校所有教師,必須允許學生在課堂中上廁所。而最高法院這個星期做出宣判,校方要付賠償金125萬美元(約合4千萬元台幣)給少女。(示意圖.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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