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深圳檢方宣告逮捕 12偷渡港人恐定罪

綜合報導  / 中國

中國海警八月下旬在海上逮捕十二名疑似偷越邊境前往台灣的香港人,扣押至今超過一個月,依法最長可羈押、調查37天。若檢方未宣告「正式逮捕」嫌犯,就必須放人。

由於時機敏感,深圳檢方因此選在中國十一國慶前宣布以「偷越邊境罪」正式逮捕12名嫌犯,其中包括香港反送中運動重要成員李宇軒等人。12人一旦宣告「正式逮捕」之後,被繼續羈押和定罪的可能性升高,預計刑期從一年到七年不等。

12名港人的家屬到香港「中聯辦」前抗議,要求讓被捕港人能會見自己選任的律師。此外,香港民主派團體「社民連」今日也在灣仔發起遊行,援聲被捕的12名港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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