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人認罪還押 法官12/2宣判

綜合報導  / 香港

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等人,被控煽惑、組織、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案件,今(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黃之鋒特別在開審前在庭外召開記者會,承認控罪。

周庭已承認兩項控罪,至於黃之鋒和林朗彥也分別承認控罪。這起案件在於去年6月21日「反送中」運動期間,黃之鋒等人用揚聲器,號召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向警方表達「撤回暴動定性」的訴求。民眾一度堵塞警察總部出入口。這也讓黃之鋒等人就此被盯上。目前案件將到下週三,也就是12月2日判刑,黃之鋒等三人仍須還押。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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