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芳 編譯 / 香港
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星期才獲准保釋,但香港律政司不服,今(31)日提出上訴許可,到了下午4點,由3名法官頒布最新裁決,黎智英必須還押候審,一直要到明年2月1日,法院才將再處理有關上訴。
12月31日,黎智英的座車從住所離開要到法院應訊,上路不久就被港警攔查。其實從23日開始,黎智英以不准離開住所等多項條件獲准保釋之後,港警就派駐在黎智英住所附近待命,被認為是加強戒備防止有人潛逃。31日黎智英這趟出門,目的地是香港終審法院,一早就有大批記者和支持者追訪,一度引起混亂,港警因此在法院外加強戒備,不但駐守的警員人數大增,也架設拒馬以及黎智英的專屬通道。
黎智英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而被起訴,遭羈押20天之後,12月23日獲得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引起港府和律政司的不滿,向香港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終審法院31日開庭審理,法庭聽取雙方陳詞。控方指出,本案涉及港版國安法,關係公眾利益,考慮保釋申請時應多考慮國安問題。
黎智英律師則反駁,終審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認為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後,終院無權應控方要求再度關押黎智英。不過最後終審法院法官聽取陳詞,批准律政司的上訴,黎智英交保9天之後遭到還押,一直到明年2月1日,法院才將再處理有關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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