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香港
因違反港版國安法而遭判刑的香港反送中運動人士再添一人。香港法院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定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反送中運動人士「馬俊文」有罪之後,法官進一步量刑:認為他多次高呼「香港獨立」,號召「武裝起義」等口號,毫無悔意,又拒不認罪,裁定判刑5年9個月。
囚車運送違反港版國安法的被告馬俊文進入法院。反送中期間,馬俊文手持電影美國隊長一般的盾牌,身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出現在香港商場、警察總署和特區政府總部,高喊香港獨立,因而有第二代美國隊長的稱號。從檢方搜證影片發現,馬俊文是單槍匹馬、喊口號宣揚政治理念。四周人群不是他組織動員而來的,但是這樣也有罪。
檢警還以他家中搜出印有「寧鳴而死不默而生」的T恤當佐證,起訴馬俊文。被告辯護律師說,馬俊文高喊口號,純屬口號上的宣洩,屬於香港基本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被告也認為這是他的公民權利,並未逾越法律界線。但是港版國安法特首指定法官認為:「當下沒人響應,不代表沒有煽動行為」「是否成功煽動也不是判決的重要元素」,因為被告政治立場明顯有煽動意圖。
因此馬俊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罪名成立。最近法官進一步量刑。香港有線新聞主播說:「法官指被告在求情信,明言不感到羞恥,在大庭廣眾公然叫港獨口號,還說要滲透到社會各階層推動革命,情節嚴重。」另一個關鍵是馬俊文宣傳時聲稱國安法是假的,「被捕後可以保釋就是沒有犯法」,法官認為難保不會有人真的相信他,因此決定重判馬俊文5年9個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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