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被控涉貪 首爾法院判決「不予批捕」

劉如穎 編譯  / 南韓

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因為被控收賄、瀆職等罪名,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6日一早、開庭決定是否逮捕李在明,經過9個多小時的拘留前審查後,法官認為沒有逮捕的必要,因此不予批捕。讓共同民主黨大為振奮,李在明也感謝司法部門,是人權最後的堡壘。

在媒體和支持者團團包圍下,南韓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當地時間27日凌晨3點50分左右,拄著拐杖緩緩走出首爾拘留所,在經過9個多小時的拘留前審查後,李在明逃過了被逮捕的危機,南韓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說:「我要在這裡向司法部門,表達最誠摯的感謝,他們證明了一項事實,那就是法院是人權最後的堡壘。」

由於才剛結束,長達24天的絕食示威,李在明仍顯得相當虛弱,26日一早李在明就因為,被控收賄瀆職等罪名,前往法院接受審查,韓媒報導這是南韓憲政史上首次,國家禮賓順序排行第8的在野黨黨魁,出庭接受逮捕必要性審查,法官指出考量到被告辯護權,還有滅證的可能性,目前看不出有逮捕李在明的必要性,因此決定不予批捕。

記者說:「國民力量發言人批評李在明,在調查期間以各種手段阻撓,甚至透過絕食來博取大眾同情心,他更指出法院這樣的裁決,在常理上是令人難以理解的。」李在明所屬的共同民主黨,對判決表達歡迎,更指出總統尹錫悅,應該向國民道歉,至於執政黨國民力量黨,則是強烈批評法院判決,將再次要求檢方盡快發出逮捕令。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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