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會大了! 油非6小時就要換

 / 台北市

  台北縣消保官抽查速食店炸油,這兩天持續發酵,消保官的六小時致癌理論,是來自北醫保健營養系教授劉珍芳的實驗報告,華視新聞今天實際來到劉教授的實驗室,教授澄清,她的實驗是一次油炸六小時,連續四天的時間,發現炸油會消耗老鼠體內抗氧化物質,並沒有提到會致癌,也不是六個小時就要換油,消保官誤解這份報告了。

  一面引導學生將薯條下鍋油炸,一面解釋實驗的目的,劉珍芳教授萬萬沒想到,自己一年前的實驗報告,會引發這麼大的效應,最頭大的是,引用報告的北縣消保官,鐵口直斷炸油使用六小時以上就會致癌,可把劉老師嚇傻了。劉珍芳還原實驗,當時她是以一高溫油炸六小時,連續油炸四天來作實驗,也就是重複油炸二十四小時後,再拿炸油來餵老鼠。老鼠吃了回鍋油,的確出現異狀,不過實驗時間太短,無法顯示會致癌,劉珍芳強調,高溫炸油時間越久品質越差,六小時以上油就會開始劣變,這個實驗是要提醒民眾盡量少用回鍋油,她歡迎大家引用自己的資料,但如果在引用之前,能先告知溝通,就不會發生這樣的誤解。(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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