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7 11:58

國道時速77公里? 太龜速罰5千

劉世怡 陳威亘 報導  / 台北市

  開車上高速公路,超速會被罰,開太慢也會被罰,一名駕駛人在半年前,以時速77公里,行駛在最高限速110公里的國道內側車道,被警察開了一張五千元罰單,他不服向法院提出異議,不過法官認為,行駛國道內側車道,時速是有特別規定,還是判決這名龜速駕駛,必須付罰款。

  時速77公里算不算龜速,有駕駛人行駛在高速公路內側,卻吃了一張5000元罰單,究竟他哪裡違規了?當時他違規的地點在國道一號,北上325公里處,最高限速110公里,最低限速60公里,內側是超車道,必須維持最高限速110公里左右的速度,他只開了77公里,被警方取締,認為在龜速前進,只要後方車輛超車過來,很容易發生車禍。

  二年前,發生的國道車禍現場,行駛內側龜速的大貨車被撞得稀巴爛,因為後方小客車要超車,卻來不及反應,撞了上來,所以駕駛們還是依限速行駛,太快或太慢,都會吃上罰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