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6 18:58

國中生跳水癱瘓 學校判賠334萬

劉世怡 王永秦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永吉國中游泳隊選手林同學,3年前跳水姿勢錯誤,造成頸椎骨折癱瘓,因為指導老師曾經視線離開學生15分鐘,家長怒告校方,法官判永吉國中要支付國賠金334萬。如今,林同學只能坐在輪椅上,也沒有再繼續升學,林媽媽痛訴,好好的小孩就這樣毀了,三百多萬根本換不回自己的寶貝兒子。

  林媽媽穿著護腰,把躺在床上下半身癱瘓的17歲小兒子揹起來,要坐上輪椅,但媽媽的體重只有43公斤,揹起52公斤的兒子,非常吃力。小兒子的頸子後面,這長長的疤痕,也就是這裡骨折,讓他只能坐在輪椅上。林俊沅,有張清秀的臉,曾經是台北市永吉國中,游泳隊成員,三年前他國二時一次跳水訓練出了意外,再也不能走路了。

  

  記者採訪到一半,他身體不舒服,他的媽媽馬上幫他揉揉頭安撫情緒,再抱回床上休息,這時林俊沅偷偷的用手擦眼淚,因為腳不能走,放棄最喜歡的游泳,還連累罹患乳癌的媽媽天天陪著自己。

  就是這樣的心情,林媽媽擔心自己如果走了,小兒子沒人照顧,一度想帶著兒子走,後來被丈夫阻止。現在法院判決,跳水訓練時老師有疏失,視線離開學生15分鐘,沒有盡責,與校方負起三成過失責任,判賠300多萬,只是林媽媽拿起,這本游泳隊的名冊喃喃自語,這錢不可能換回兒子的健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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