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9 06:15

停車未熄火 逾時最重罰六萬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了節能減炭,立法院修法越來越嚴格,昨天初審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草案,以後汽機車發動引擎卻不開車,就是所謂的怠速,時間超過規定會造成廢氣排放,違者將開罰,最重罰6萬元。

  開車上路或是戴安全帽騎車上路,衝得太快固然不好,不過發動引擎卻不移動也不行,小心這樣排出的廢氣,不僅機車騎士自己倒楣,恐怕還會吃上罰單,像這位老兄,車子開著停在路邊,就大口大口吃起便當,小心便當還沒吃完先吃上罰單,立法院認定,汽機動車發動引擎、車輛卻不移動,這樣的汽機車就被定義為"怠速",會造成空氣污染。

  立法院28號初審空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汽機車在一定場所、地點以怠速停車時,怠速時間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違反規定者,未來將處1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且如果不改善,會按次連續處罰,一直到改善為止,希望透過罰責能夠讓民眾不開車就熄火,這樣不僅可以減少廢氣排放,還可以節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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