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9 18:58

石斑有禁藥! 2成有致癌危機

連珮貝 戴榮賢 報導  / 台北市

  為您吃的海鮮來把關。衛生署查驗全台15件石斑魚,檢驗結果發現,有兩件驗出還原型孔雀綠,另外一件驗出硝基呋(唸ㄈㄨ)喃代謝物,這兩種都是衛生署規定不得驗出的藥物,如果吃了這樣的魚,可能會有致癌的風險。

  鮮嫩的石斑魚片,在鍋中涮啊涮,顏色慢慢變白,夾一口放進口中,石斑魚的美味,讓老饕忍不住一口接一口。但現在要小心了,食品藥物管理局,查驗全台各大魚市場賣的石斑魚。十五件裡頭,有兩件來自台南和嘉義,竟然驗出含非法藥物,抗黴菌用的還原型孔雀綠。被驗出有問題的石斑魚,和一般石斑外表沒有什麼不同,用肉眼根本難以查覺。

  另外在基隆市買的這一尾也被驗出,含有硝基夫喃代謝物。如果不小心吃下去,可會有致癌的風險。但問起源頭在哪全部一問三不知,可能是魚池沒洗乾淨,魚販批很多家不知道源頭在哪。嘉義和台南的衛生局忙著替魚販解釋,因為這次被驗出的含量,只有1.13PPB和7.94PPB,含量非常低。但因為台灣將這兩種藥物列為禁用,民眾在吃魚的時候,可能還是要特別小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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