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1 06:00

育嬰假 改到職半年即可申請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勞動部研議鬆綁育嬰留職停薪(育嬰假)規定,將原本在同一公司工作滿一年才能請假的規定,放寬為半年即可申請,公、私部門受雇員工都適用,最快明年上路。不過,育嬰津貼還是得就業保險或公保投保年資滿一年才能請領。

  公部門已提供優於性平法的作法,員工只要任職期間生小孩,不管任職時間長短,都可申請育嬰假。但不少短期工作的派遣勞工,現在很難享受育嬰假,因為派遣工在同一公司常工作不到一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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