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賞燈 始於東漢明帝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元宵賞燈始於東漢明帝時期,明帝提倡佛教,聽説佛教有正月十五日僧人觀佛舍利,點燈敬佛的做法,就命令這一天夜晚在皇宮和寺廟裏點燈敬佛,下令士族百姓都要掛燈。

元宵點燈的習俗起源於道教的三元説;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十月十五日為下元節。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別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樂,故上元節要點燈。

元宵節的節期與節俗活動,是隨歷史的發展而延長、擴展的。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一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裏才落燈,整整十天。

一直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豐富熱鬧的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今天則不一定放假,除非碰到寒假或是星期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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