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品非食品販售 台鹽遭食藥署點名

進品非食品販售 台鹽遭食藥署點名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上個月聯合稽查20家食鹽業者,衛福部食藥署發布新聞稿,公布稽查結果,發現台鹽公司以非食品用途號列輸入天然鹽,並精煉成食用鹽,涉申報不實,若查證屬實,將依罰處以最高300萬元的罰鍰。

另外,食藥署查出包括台鹽在內的8家業者,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包括了台中泛德公司工廠內有病媒出沒痕跡,台南市寶力商號廠內天花板有蜘蛛絲,衛生局要求限期改正。

而對於食藥署的稽查結果,台鹽晚間以新聞稿澄清,表示台鹽的「鹽品自始至終無食安問題,但因為與主管機關對法令的認知差異所產生的行政瑕疵,台鹽尊重主管單位指導,並強調已於去年11月因主管單位之認定已明確,台鹽已主動自行改善」。(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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