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3 15:50

女溜滑梯撞傷尾椎! 獲賠10萬

女溜滑梯撞傷尾椎! 獲賠10萬 | 華視新聞

黃益源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葉姓女子,2年前到東勢林場遊玩,她從約3層樓高、30公尺長的溜滑梯滑下,重力加速度,導致屁股著地的葉女,尾椎骨臀部挫傷合併神經損傷。事發後,葉女2年來四處就醫,皆無顯著改善,加上多次調解未果,因此向東勢林場求償100萬元。不過,台中地院今(23日)判東勢林場應賠償葉女新台幣104052元,全案可上訴。

法官表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由於業者收取門票供不特定人遊憩,遊憩器材應符合一定安全性,而業者溜滑梯底下,並未設置必要防護措施,導致使用人使用時受傷,因此可依消保法及民法侵權行為求償。此外,判決書指出,尾椎骨傷害,一般復原期為3個月,案發至103年9月,治療時間已相當充裕,期間,葉女提出的醫療支出共14052元,加上精神慰撫金9萬元屬適當,合計104052元。(圖片非當事人/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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