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苗栗縣
苗栗竹南有2位同名同姓的張姓小姐,分別是41歲的大張,與32歲的小張。2人都透過網路訂購了商品,又恰巧指定在同一家超商取貨。後來這2件網購商品,全都被先去取貨的大張取走,直到小張稍晚到超商要領貨時,才發現包裹被領走。
【同名同姓2人網購 取貨先搶先贏?!】
警方表示,去年10月大張透過網路拍賣貨到付款,購買了2箱咖啡,共1260元;小張則在網路訂購2件衣服,共2320元,但已透過轉帳付清帳款。由於2人都指定將商品送到同一家超商,大張提早一步取貨,店員透過訂購系統找出這2件包裹,檢視身分證件後,由於包裹收件人和身分證名字一模一樣,店員不疑有它,當場將2件包裹都交給大張。
【拆別人包裹又不還 女被告侵占】
業者向警方表示,當時大張有先將她所訂購商品1260元結清,但店員將另一包裹給她時,她並沒有質疑「為何有2件包裹」,就直接收下走人,直到小張來超商取貨,店員才發現原來2人同名同姓,並打電話要求大張盡快歸還誤領的包裹,不過卻遭大張拒絕。小張對此不滿,憤而提告,警方連絡大張到案說明,她坦承拿走包裹並拆封,但聲稱看到裡面是衣服,就丟在一旁沒有穿,還辯稱業者沒有通知她才沒有歸還。但警方偵詢後,仍依侵占罪嫌將大張函送法辦。(圖片來源/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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