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6 13:16

防釀造醬油"加水" 包裝沒標明最高罰400萬

防釀造醬油"加水" 包裝沒標明最高罰400萬 | 華視新聞

黃韵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醬油是民眾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烹調食品之一,而這類調味品應用範圍甚廣,為了使市售包裝醬油產品的消費資訊,更加清楚,衛生福利部參考國際規範及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並邀集國內專家、學者、公協會及業者研議,在10月16日預告「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該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的預告評論期,蒐集各界意見。

該草案規定醬油產品應依其製程,在外包裝明顯處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或調合」字樣,其中「釀造」醬油除須經過製麴發酵製成,另外規範它的總氮量,須達每100毫升0.8公克以上,黑豆醬油的總氮量要達每100毫升0.5公克以上,且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0.1%;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沒有經過發酵製成,則是「水解」醬油,另外再經發酵及熟成所製成,則是「速成」醬油;「混合(調合) 」醬油指混合二種(含)以上醬油製成者。消費者可以由外包裝標示,明確得知購買的醬油資訊,依需要做選擇。

該規定預定自108年1 月1日起施行,業者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的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並得處以新臺幣3萬元到300萬元或4萬元到400萬元罰鍰。(圖片來源: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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