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傳統智慧7項創作權頒布! 違者可罰6百萬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7項創作權頒布! 違者可罰6百萬 | 華視新聞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原住民的傳統圖騰或創作,經常會遭不肖人士拿來做不當使用,因此原住民族委員會今天(25日)公告頒布了7項「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以防止類似情形再次發生,違反者將可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最高可罰600萬元。

原民會表示,7項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分別是阿美族馬太鞍部落男性傳統服飾-五片流蘇裙(O fohkad i ilisinan no Fata'an a niyaro')、阿美族馬太鞍部落部落領袖大禮冠盤帽(O pakowawan no Sapalengaw no Fata'an a niyaro')、阿美族馬太鞍溼地Palakaw-巴拉告傳統捕魚技藝工法、鄒族特富野社Tohpxngx(歷史頌)、鄒族yxsx no cou 男女傳統服飾、賽德克族sapah cbiyaw/sapah cbeyo/sapah sbiyaw傳統家屋、Mashtatun邵族儀式性杵音、Mashbabiar非儀式性杵音與Izakua歌謠及taturtur長木杵。

(原民會提供)
(原民會提供)

主委夷將Icyang表示,這次取得專用權的7項標的,包含的文化元素有服飾、音樂、歌曲、雕塑、民俗技藝及建築工藝,期待未來有更多值得保護的傳統智慧創作能取得專用權,除了禁止他人不當使用外,更進一步當有相關業者想使用傳統智慧創作編曲或開發文創商品時,也可以透過授權機制,讓發展出這些優美文化元素的族人能共享收益,並避免日前民間公司用拼板舟構造申請專利、非原住民作者以賽夏族神話撰寫未經考究的劇本、宗教團體著鄒族服飾遊行的事情再次發生。

夷將Icyang希望,透過今日參與授證的部落可以作為火車頭,引領其他部落或族群積極申請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讓更多原住民族優美的文化創作可以獲得保護並加以發揚。 (原民會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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