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30 14:55

賓士車停白線遭「包膜」 網友PO照公審反打臉

賓士車停白線遭「包膜」 網友PO照公審反打臉 | 華視新聞
29日恆春夜市一輛賓士車停白線遭包膜示警,警方表示小販行為已觸法。(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張心 綜合報導  / 屏東縣

恆春周日晚間的夜市營業,不少攤位從承租空地延伸到馬路,29日傍晚一輛停靠在路邊白線的賓士車,疑似擋住擺攤攤販的位置,攤商竟以保鮮膜包住整輛車以示提醒,經民眾張貼各大社群宣傳,引發「攤販違規還是停車違法」的爭論。

恆春警方表示,賓士車停放沒有問題,長期都是攤販違規擺設,「包膜」行為如經車主提告,還可依《道路交通觀禮處罰條例》開罰。

網友今(30)日在《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貼上一張賓士車側邊遭「封膜」的照片,纏了好幾層的保鮮膜,「麻煩到墾丁給擺攤的大哥大姐們一個機會,不要亂停車拜託,你看人家怕刮到你的車還要保護你的車」。

網友貼上照片討拍不成,反而臉腫腫的。許多網友一面倒站在賓士車主這邊,「我看不出來他亂停車呢」、「是我眼殘嗎?紅線在哪?」「我只看到違規擺攤」、「白線內停車不行,擺攤可以?」也有人提醒包膜的人,賓士車主可以向他求償。

恆春警分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觀禮處罰條例》,15公分寬的白線為路面邊線,該路段可供用路人停車,該車輛也依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沒有違規。員警當天下午接獲有攤商來電協尋車主移車,當場已經告知攤販「車輛合法停放,只能代為連繫車主,不能強制移車。」未料卻出現將車子包覆保鮮膜的狀況,但車主並未報案。

根據《社維法》第90條規定,未經他人許可,張貼、塗抹或畫刻於他人之交通工具、圍牆、房屋或其他建築物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違規攤販另可依《道路交通觀禮處罰條例》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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