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出遊可用!夜市抵用券使用期限延至明年1月底

農曆春節出遊可用!夜市抵用券使用期限延至明年1月底 | 華視新聞
(資料照)

徐筠庭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刺激國民旅遊,經濟部9月推出200元「夜市抵用券」,原定使用期限到年底,因廣受民眾和攤商歡迎,行政院宣布,在不增加預算前提下,延長使用期限到明年1月底。

國旅補助加碼!住房補助外還有「夜市抵用券」

經濟部針對第2波國民旅遊補助加碼方案,推出200元夜市抵用券,自由行旅客若入住有配合觀光局國旅活動的旅館,除每房住宿最高可折抵1千元外,更可再領夜市抵用券200元,每1身分證限領取1次,不分平假日皆可使用,只要到各縣市的合法夜市即可使用,不得換現、不找零。

抵用券受民眾、攤商歡迎 延長使用期限到明年1月底

《中央社》報導,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今(4)日表示,因有業者合民眾反映希望可將使用期限延長,行政院長蘇貞昌已召開跨部會協調,在不增加預算前提之下,延長200元夜市抵用券期限至2020年1月底,也就是農曆春節民眾出遊也可使用,而經濟部已經發出585萬張夜市抵用券。

Kolas指出,截至12月2日止,光夜市抵用券的消費金額就將近新台幣1億元,若加上民眾搭配抵用券額外的消費,民眾在全國夜市已消費數億元。Kolas說明,此延長政策並未加印夜市抵用券,也沒有增加新的預算,僅延長今年發出夜市抵用券的期限。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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