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將近 北市抽驗湯圓1件標示不合格

冬至將近 北市抽驗湯圓1件標示不合格 | 華視新聞
北市衛生局抽驗冬至湯圓,惟1項產品標示不合格。(北市衛生局提供)

歐陽廷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下週日12月22日就是冬至了,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冬至前前往湯圓飲食店等處抽驗冬至湯圓,總共抽驗20件產品,包含15湯圓及5件配料製品,包含芋園、粉圓等,檢驗結果發現一件產品標示查核不符規定。

抽驗20件湯圓產品 1件產品包裝標示不合格

衛生局這次共抽驗20件湯圓產品,包含15件湯圓及5件配料製品(包含芋圓、粉圓等),檢驗項目為防腐劑、順丁烯二酸及著色劑,並同時針對5件包裝產品進行標示查核。

品質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只有1件產品(可口圓)外包裝標示內容物具食用色素紅色7號及紅色40號,檢驗結果未檢出食用色素紅色40號。違規產品來源為新北市,已移請轄區衛生局查處。

衛生局指出,食品包裝標示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可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4萬至400萬元罰鍰。

提醒消費者購買湯圓時 應注意環境衛生、檢視保存方式

冬至將至,北市衛生局呼籲湯圓製造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包括產品的品質衛生、人員、設備及環境衛生等。

衛生局建議消費者在選購湯圓製品時,應注意湯圓製作及販售場所其工作人員手部清潔,並需穿戴乾淨之工作衣帽;製造場所盛裝湯圓的容器及工作台面應保持乾淨。

除了湯圓產品,注意搭配湯圓煮食的紅豆、八寶豆、芋園等配料的新鮮度及保存方式;注意產品標示的有效期限,選購冷凍(藏)湯圓需再檢視保存溫度,並查看販售場所之溫度是否符合,例如冷凍產品,應放置在-18℃以下冷凍櫃販售;冷藏產品,則應置放7℃以下冷藏櫃販售,以保持產品最佳鮮度及防止質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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