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防止中國武漢肺炎(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擴散,我國24日宣布禁止口罩出口一個月,優先供應國內防疫使用,不過在旅客出境時的攜帶數量部分,財政部關務署今(27)日表示,合理自用範圍內是不需要辦理出口報關的,但海關會依照人數、出境天數、旅遊地區等拿捏數量。
口罩禁出口一個月 優先供應國內需求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為確保口罩供應國內所需,及保障國人健康,經濟部已於23日公告,24日起至2月23日止,為期1個月期間,「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及「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管制出口。
出境能帶口罩? 關務署:合理自用範圍沒問題
只是年後,不少台商將返回崗位工作,出境前多少會有自帶口罩的需求,為釐清相關疑慮,關務署今日說明,他們會依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9條及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第16條規定,出境旅客攜帶自用行李物品出口,尚無須向海關填送出口報單,不受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5條應簽證之限制,所以,旅客攜帶口罩出境,於自用範圍內,無須辦理出口報關。
所謂「自用範圍」,關務署解釋,海關會按隨行成員人數、旅遊天數及旅遊地區等個案情節判斷合理自用數量,避免有人藉機從事海外口罩代購代銷的行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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