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部分企業業績大受影響,甚至開始讓員工放起俗稱「無薪假」的減班休息,不過減班休息到底有沒有薪水領?勞動部長許銘春解釋,雇主還是要給基本工資。
"無薪假"非無薪 要給基本工資
勞動部11日出席立法院業務報告,許銘春在會前受訪表示,在這一次的疫情中,受衝擊的產業,有些公司採「減班休息」的措施,恐影響勞工權益,但勞動部一再強調,減班休息也要給「基本工資」,勞動部也會針對受影響產業進行勞動檢查,要求業者遵守法令,若有違法情況,就會進入到檢查階段。
許銘春強調,「減班休息」是針對受僱勞工,因產業景氣影響,協商減少工時,但無薪假並非沒有薪水,還是有薪,還是要給基本工資,至於非典型僱用的承攬工作,還會有後續協商,將再提出相關相案與措施。
減班休息 領月薪不得低於"23800"
勞動部先前曾發布「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 」指出,事業單位如受景氣影響必須減產或停工,為避免大量解僱勞工,可與勞工協商並經同意後,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依比例減少工資,以共度難關,其中對支領月薪資者,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以及逕自排定所謂「無薪休假」。
勞動部指出,事業單位如未經與勞工協商同意,仍應依約給付工資,不得片面減少工資。勞工因雇主有違反勞動契約致有損害其權益之虞者,可依《勞動基準法》第 14 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並依法請求資遣費。
目前最新修訂的基本工資,民國108年8月19日發布,自109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3,8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58元。
許銘春提醒,任何勞工若這段期間有勞動權益受損的情事,都可以向各地勞工局或打1955專線申訴,一定會依法檢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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