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認證沒過禁標「健康」 違者111年起最重罰400萬

食品認證沒過禁標「健康」 違者111年起最重罰400萬 | 華視新聞
食藥署指出,食品未獲認證卻標示「健康」,明年起最高罰400萬元。(翻攝Pixabay圖庫)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1)日預告食品新規範,民國111年元旦起,如果不是經過查驗登記、有許可證的「小綠人」健康食品,那麼一般食品商品的品名就不能有「健康」字樣,違者將依《食安法》最重罰400萬元。

食品未獲認證亂標「健康」 明年起最高罰400萬元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陳瑜絢表示,為避免消費者因食品品名標有「健康」字樣,誤以為產品較健康,因此預告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草案,除經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的健康食品外,市售食品皆不得以「健康」字樣為品名。

陳瑜絢提到,這項新規定因正處預告期,社會各界可提供反映意見,預計在民國111年元旦後會正式實施,即此後製造的產品如果沒有「小綠人」認證的食品,品名將一律禁止加入「健康」字樣,違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並回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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