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灣便利商店密度全球第二,僅次於南韓,超商裡提供了許多可以快速加熱的各種料理,從台灣傳統小吃到各種義大利麵,每季推出的新菜色讓人每每有更多選擇,但消基會卻發現,有些便當沒有標示製造日期,要求業者改善。
超商便當 依法須標示有效日期
消基會表示,依照《商品標示法》第9條第四點商品,商品須標示「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但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以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範「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有效日期」。
消基會質疑,同樣是在市場流通的商品,為何食品僅須標示有效期限不須標示製造日期?因此去年11月及109年1月實地走訪四大超商,隨機抽查22家共44樣放置於冷藏區的便當產品,抽樣地點包含雙北市及苗栗縣,調查便利商店便當的製造日期與保存期限標示狀況。
實地調查發現,便當標示的保鮮期多數在3天以內,但OK便利商店「好飯館」系列便當,竟然標示可以存放8天、21天、23天及29天。四大超商中,僅有7-ELEVEN有同時標示製造日期和有效日期,萊爾富雖未標示製造日期,卻有保存天數標示,可使消費者回推出製造日期,全家及OK皆僅標示有效日期,便當何時製造無法推測。
保障超商食安! 消基會籲業者改善
消基會認為,便利商店的冷藏櫃皆非密閉空間,隨著人流來來去去,難免有溫度起伏不定的情形,在這樣的保存條件下,消費者僅能倚賴相信業者的食品加工專業,但不知業者是否能不負消費者的信任?
消基會認為,增加製造日期標示,對業者來說是多一道印刷工序,卻能提供消費者選購時更完整的資訊,呼籲政府應將製造日期與有效日期同列為食品須標示的項目,或是以有效日期、製造日期加上保存期限之方式標示,使消費者得以同時了解產品之製造、有效期限,做出更安全、放心的選擇。
消基會也呼籲消費者,選購便當時,除了挑選喜愛的口味之外,應注意包裝上之製造日期和保存期限,同時亦須觀察冷藏櫃溫度是否常保在7℃以下,多觀察、多檢視,為自己吃入口中的食物把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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