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若標示「中國台灣」 NCC修法將禁售

手機若標示「中國台灣」 NCC修法將禁售 | 華視新聞

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1)日委員會議通過「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修正案,針對近期電信終端設備標示「中國台灣」的案件,未來若不改正,NCC或原驗證機構可廢止其審定證明,該產品將在台無法販售。

華為手機標「中國台灣」惹議 NCC硬起來

日前華為手機爆發爭議,去年底有台灣網友發現,在某次更新後,原本來電顯示的「台灣」變成「中國台灣」,而且怎樣都改不回來。NCC證實被更改的手機有三款,目前已經要求業者盡速更正,否則就會撤銷審驗證明,不能再販售。NCC當時調查發現,一共有三款手機受影響,來電紀錄、時區設定和軟體保固地區等,通通變成中國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射頻與資源管理處副處長牛信仁當時表示,已嚴正要求業者盡速恢復原有設定,未完成將停止銷售。

若出現「中國台灣」將取消許可 違法販售可開罰

為確保未來取得審定證明之手機、平板等電信終端設備,相關韌體或軟體顯示不再發生標示「中國台灣」等貶損我國國格之情形,NCC今(11)日召開委員會,通過「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20條修正案。NCC指出,近期發生有部分電信終端設備標示「中國台灣」,損害我國家尊嚴及使用者權益的情形。為避免未來類似情事再次發生,修正終端審驗辦法,增訂第20條第2項第4款規定,以備法制、擴大適用範圍至所有電信終端設備。

NCC強調,待完成修正,已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之本體、說明書、包裝盒、內建韌體或軟體之螢幕顯示,有損害我國國家尊嚴之情形,經限期改正仍拒不改正者,NCC或原驗證機構將予以廢止其審定證明。根據法規,若沒有相關證明,產品就不得在台灣販售,若仍有業者違法輸入、在實體或網路通路上販售,依《電信法》最高可處30萬以下罰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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